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潜规则”所谓“潜规则”,实际就是大家有目共睹、心照不宣的一种或多种为现实所不容的旨在一定范围内流行的灰色交易行为。这种交易行为既是违规的,又是存在的。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利用签证单填写等过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微薄的利润。以罚代管。某些监管单位或部门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时往往罚款了事,而不是指导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甚至某些个别的单位和部门不但不指导工地进行整改,反而将罚款当成了创收的一个手段。甚至某些个别的单位和部门在工地开工时便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数目不菲的保证金,如果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罚款便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按道理,保证金最后是要返还给施工单位的,但是如果缴纳了保证金最后返还的可能性基本上为零。变相摊派。建筑产品的生产场所具有不固定的特点。施工企业在承接到工程项目之后便需要组建项目班子和各种生产资料到相应的地点开展生产工作。每到一个新的工程建设地点都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在建设过程中,难免会需要当地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而某些部门会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