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试验管理制度一、检测工作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检测标准、规程规范及试验方法,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2.认真填写试验原始记录,项目要填写齐全,检测有效数据的计算,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精度要求,试验记录签字齐全。3.检测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有专人对检测仪器性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4.试件成型后,应注明制作日期和编号,按规定时间要求拆模,送标准养护室养护或进行同条件养护。5.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并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6.对不合格的材料、检验项目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和人员。7.出具试验数据和结论,不受行政或经济利益的干预,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二、质量保证制度1.检测人员(1)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并持证上岗;无证人员只能进行辅助工作,并不得在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上签字。(2)难度较大的检测项目,需由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进行检测。(3)检测人员要按照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对检测数据负责。(4)各试验室应设置试验员、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