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领导、各分公司、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结合建筑工程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建筑工程各级领导、各项目部部及人员。第二章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第三条 总经理职责: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建设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指示、决议,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二)任命管理执行者代表,并授权有关职责和权限,定期检查、评审其工作绩效。(三)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四)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