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政府监察、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体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探索科学高效实用的安全监管模式,深入整治影响施工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在抓好现场实体安全的基础上,狠抓建设各方安全自控和履职工作,保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态势。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以内。进一步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居住条件。 (二)推荐申报的省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全省大检查抽查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积极创建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努力提高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水平,建筑安全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建设各方履职检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