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 改革开发以来,建筑装饰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作为我国的一个新兴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更应该强调安全生产。 建筑装饰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装饰行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装饰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难以避免,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另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手工劳动的非标准化,使得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