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 产、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特制定下列制度。 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要求 1、须提交的各种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提交经审批通过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总进度计划,工 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消防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 证措施、民工权益保障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临时用水用电方案、塔吊及大型设备备案证及检测证书。 2、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派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资料 员等) ,须与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相符,如发生人员变更应提前报监理单 位负责人及发包人审核同意。施工单位须填写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变更申请/批复表未经建设单位工程部批准不得变更。 三、 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 提高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运作,确 保监理工作有序有效。 1、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和特点,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的工程质量、施工安 全负责,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