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一)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二)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三) 事故发生单位(分公司、厂、场、项目部)承担施救费用。二. 适用范围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容易产生的伤亡、伤害行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及倒塌、触电、电击、机械伤害、有害气体中毒或食物中毒、火灾、传染病、环境污染等事故后,所采取的应急处理方案。三. 公司应急救援中心(一)公司施救组1、组成人员组 长:总经理陈国平副组长:副总经理陈清花分管生产副总经理郑必顺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王进保成员:安全管理部许志强工程管理部许建滨2、主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