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风险意识,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各级主管领导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挥各系统、多层次组织保证体系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组 长:梁剑平副组长:林伟华、李康金成 员:季洪令、李贤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梁剑平。(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 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3. 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规范施工安全管理程序。4. 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评价。5.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6. 督促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7. 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调查。(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