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一、 按承包方式分类: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合同.如单位工程中的地基、装饰、幕墙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合同。二、 按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和职能分类: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担保合同等三、 按工程计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