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第三条 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第四条 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第五条 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第六条 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第七条 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