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四种结算方式胡昂 2015-01-15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确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下,应当支付工程价款,但实践中往往发生诸如工程价款如何确定、鉴定问题、无效带来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等争议。本文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与您分享裁判规则中,工程款如何进行结算。 文/胡昂 惟胜商事诉讼团队律师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的工程价款请求能否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已经明确规定。 但工程合同纠纷涉及问题繁杂,即使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