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隐藏的七大风险和化解 2017-08-02 一、未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的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前置程序:经招投标过程且有效中标。未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的情形,主要体现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认定合同无效。”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均在必须招标的范围内。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无效的情形有(1)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或恶意串通(2)招标人泄露招标情况或标底(3)投标人串标或行贿(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6)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策略:发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招标投标的形式确定合适的承包人。选择招标方式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承包人一定要做投标法律手续,否则,工程施工到中途会有很多不确定风险。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包方拒绝签订合同的风险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