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合同索赔的管理1、索赔的概念和特点(1)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合同框架下,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2)索赔的特点1)索赔是双向的。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少,而且处理方便。2)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3)索赔的特征是不主张不赔偿,事后提出,依法解决的过程。2、工程索赔的意义(略)(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4)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5)索赔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