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文档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新计价费200289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 (物价局)、建设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局(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建设系统近年来检测试验成本和有关费用的实际情况,为了统一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的收费标准,我们本着“保本微利,结构性调整”的原则,并参照内地有关收费标准制定本收费标准。(具体标准附后) 本文自二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执收单位接本通知后,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收费。根据自愿和委托单位(个人)付费的原则,建筑行业的检测机构可接受委托检测,按本办法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