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未按照规定完成合同任务的,应当免收勘察费并赔偿发包人损失商丘市远方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登封市大冶镇大路北第八村民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一、案件要旨为了解决村民吃水问题,大路北八组经景麦焕介绍,委托远方服务公司在该村民组附近进行超低频地质遥感探测,为大路北八组打水井提供参考依据。远方服务公司在接受该任务后,于2008年7月30日进行了探测,共进行了11个探测点,并出具了一份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大路北村大路南第八村民组供水井超低频地质遥感探测报告,并加盖了远方服务公司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