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考核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机制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对象承担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承担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承担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的职能部门。二、考核内容按照考核对象不同,分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单位、联审联批职能部门三类进行考核。(一)项目建设单位考核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年度计划投资,省、市重点等内容;2、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竣工情况,投资目标完成情况;3、审批事项情况:项目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前期审批事项完成情况;4、日常管理:项目月报信息报送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等。(二)责任单位考核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承担省、市重点项目的数量等;2、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省、市重点项目开竣工情况,投资目标完成情况;3、审批事项情况:项目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前期审批事项完成情况;4、日常管理:项目月报信息报送情况,协调服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