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庆典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广告策划管理法规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筹办甲方2009年12月18日举办的企业万人时尚广场开业庆典系列活动。 第二条、庆典活动的地点在XX市XX区XX街XX号(原XXXX) 第三条、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已正式委托乙方承办上述各项事宜,甲方应付定金壹万元整,作为筹办费和材料费,乙方即开展为甲方庆典活动的各项策划、筹办事宜。第四条、乙方所策划和筹办的事项以双方认可的预算书所列项目为准。现场布置及效果以乙方所提供的平面图及效果图为准。乙方在组织操作本活动时,如非甲方原因,导致本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属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经济责任,除退还甲方定金壹万元外,并向甲方陪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五条、庆典活动策划和筹办的费用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签章的预算书所列费用进行结算,临时增加预算需有甲方签章,甲方于庆典活动结束后当日内向乙方付清所有结算费用。 第六条、乙方所策划和筹办的典礼会场应于当天活动举办前一小时前布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