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开学出入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加强新冠疫情管控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第三条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学校范围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职工宿舍区域。第五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第六条 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第七条 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二、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