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根据院活动下发的全市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现将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省法院“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部署,以及院活动办下发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查摆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制度,制定措施,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二、方法步骤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从2011年9月10日开始,到2011年11月末结束,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教育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一是学习省法院全省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省法院院长在省法院“廉政责任集中教育月”和“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中院院长今年5月23日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院党组关于当前法院突出问题解决中注重解决“三案”问题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全省优秀法官”和“十大廉洁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