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开标室现场管理,确保开标现场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开标室纪律如下:一、进入开标室的代理机枃、投标人须自觉遵守开标会场秩序,服从管理,维护招投标的严肃性;二、进入开标室的代理机构、投标人应爱惜使用开标室内桌设备,有损坏的照价赔偿。应节约用电,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会场卫生;三、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开标室,每家投标单位参会人数控制在三人,非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禁止进入开标室;四、开标现场,需要投标单位签字确认时,只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方为有效;五、开标室禁止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六、投标人应在开标室等候检验业绩证书,不得以等候验证为由在评标区外逗留;七、开标会议期间,投标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恶意扰乱会场秩序、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八、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1、拒不执行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劝阻无效的;2、严重扰乱开标现场秩序,对开标会议现场有关人员谩骂、威胁等情形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