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写作论文的必经过程,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在修完学位课程,写作学位论文之前都必须作开题报告。第二条 开题报告主要检验专业学位研究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独立驾驭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来源生产(工作)实践或是属应用开发性研究,资料占有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等。第三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承担的国家、省部委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研究项目中应用研究部分或研究生所在单位生产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名。第四条 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必须提交“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内容包括:(1)论文选题的理由和实际意义;(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3)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4)主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