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工况处理授权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内部在异常工况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授权决策,让干部员工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先处理,后回报”,最大限度给予岗位处置人员最大限度的紧急处置权,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活动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 1、总经理负责对异常工况情况下处理授权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案进行审批。2、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对应异常工况情况下处理授权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案进行审核。3、生产部负责编制处理授权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对现场具体的应急处理进行生产调度。4、安环部对公司异常工况处理授权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管理规定(一)授权的异常工况1、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S-环氧丙烷、R-环氧丙烷、氰化钠储罐等在SIS系统设有液位开关,响应时联锁关停进料管线上紧急切断阀,但联锁进料泵没有关停。2、R环氧丙烷合成釜设有远传温度计和压力计,温度超高时联锁未停进水管线上的开关阀。R环氧丙烷合成釜设有安全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