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概念强制检定是指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所实行的强制性定点定期检定。强制检定的特点主要是表现在:1. 强制检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强制实行,任何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以行政处罚。2. 强制检定的检定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被指定单位可以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也可以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其他有关技术机构。3. 强制检定的检定周期,由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非强制检定是指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由使用单位对强制检定范围以外的其它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自行进行的定期检定。非强制检定与强制检定的主要区别在于:1. 强制检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督管理;而非强制检定由使用单位自行依法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只侧重于对其依法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强制检定的检定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使用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