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良知教育 构筑司法公正基础人民法官服务人民,坚持公正司法的水平,不但与高度的政治素养和精深的法律素养紧密相关,而且也与其高尚的司法职业道德密不可分。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曾说过:“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这句话警示所有法官,不能只关注法律技艺上的培训,更要锻造法官的道德品性。一、司法良知的内涵与外延从内涵上来讲,法官的司法良知,是法官一种内心信念,是法官以职业道德为基础,是法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对法律正当性和合法性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自己所经历的司法实践经过反思而作出的判断的意识,所表现出来的是法官的一种丰富的学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神圣的职业责任心。审判实践需要法官具备一定的品德,因此,司法良知的外延,可以总结为:“为民、公正、清廉、严谨”。为民,司法权来自于人民,必须无私的回报于人民,法官必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使权力的行使始终沿着为人民服务和受人民约束的健康轨道运行。公正,这是衡量法官事业心的根本标准,同时也是检验法官职业道德的标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