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