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 议事决策制度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 重大事项的范围(一)重大决策:1、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2、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3、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4、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5、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教职工年终奖金发放议定;6、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7、各类评优、评先工作;8、学校内改方案的制订或调整;9、人事安排;10、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二)重要干部任免:须经区教育局、区组织部批准备案的中层以上干部的选拔和任免;(三)重大项目安排:1、校园文化建设项目2、学校破损的维修项目;(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50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2、10000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或行政例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