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的使用”操作竞赛评分标准实验过程及要求扣分标准备注1、实验前检查实验器材(5分)。未进行检查就做实验记0分。2、取镜。一手握住镜臂,一手托住镜座,置于胸腹前面,且不能过于倾斜。(5分)。一只手提显微镜扣3分;过于倾斜扣2分。3、安放。把显微镜放在实验桌的偏左方,距实验桌边缘710厘米处,安放目镜和物物(5分)。显微镜安放不稳当扣2分;没有安放目镜和物镜扣3分。4、对光。转动转换器使低倍物境对准通光孔;转动反光镜,从目镜中可以看见一白亮的视野(5分)。不能从目镜中看见一白亮的视野扣3分;没有对光过程记0分。5、移动载玻片,使汉字或英文字母正对通光孔的中心(5分)。没有使物体或英文字母正对通光孔的中心扣3分。6、观察。调节粗准焦螺旋,使低倍物境与载玻片靠近(5分)。镜筒下降时,眼睛没有从侧面看清物镜扣3分。7、通过目镜观察,再调节粗准焦螺旋,使镜筒慢慢上升,直到看清物象为止(5分)没有通过目镜观察扣3分;用力来回扭动粗准焦螺旋扣2分。8、细微调节细准焦螺旋,使看到的物象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