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葫市小学常规工作管理细则2007年春季学期修订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镇基础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学校常规工作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请全体教师自觉遵照执行。第一章 备 课 1、教师备课前要深入学习课程标准和钻研教材,熟悉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把握教材编写意图、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以及教材在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和进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要求。2、要认真分析学生的状况,掌握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差异情况。备课时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注意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做到目标明确、科学、适合、易于检验和评价,内容具体、适当,过程清晰、互为因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3、教师要先备课后上课,教案课课有,无间断,严禁未备课进入课堂,否则按未完成相应工作处理。4、语文、数学、英语科要求备详案,其他学科备较详案。5、严禁照抄教材、教学用书、参考教案、旧教案,应付资料性检查而忽略实效。6、不按要求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