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站安全管理规定(共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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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1 LNG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警示语内容包括:(一)站内严禁烟火;(二)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三)机动车辆加气时必须熄火;(四)不准在加气现场使用手机。 2LNG加气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气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4加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加气员必须具备消防知识,并应持证上岗操作;(二)加气员在确认进站车辆内无明火和热物后方可引导车辆到指定位置;(三)加气车辆定位后,加气员应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车钥匙是否拨下,手刹是否刹住;(四)加气员经过检查后,将加气枪与车辆加气口连接,回气枪与车辆回气口连接,确认牢靠。严禁加气软管及回气软管相互交叉和缠绕在其它设备上;(五)加气员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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