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风险不容忽视,谨防“延缓之债”变成“死亡之债” 作者 | 何芳出品 | 信贷风险管理(ID:minjianjinronglawyer)“借新还旧”作为贷款管理的一种形式,又称“以贷还贷”,是指在原有的贷款到期而借款人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原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又订立新的借款合同,以新借款项来清偿部分或全部旧贷款。一、“借新还旧”贷款的本质和特征(一)“借新还旧”的本质“借新还旧”从本质上来说,相当于是对原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的延长,是对原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利率等内容的变更。其特殊之处就在于新借款仅用于偿还前一笔到期借款,并不增加新的贷款规模,借款人只需继续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而不需要支付因逾期还款而产生的较高的利息;而对贷款人来讲,“借新还旧”既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又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加强或完善担保,弱化即期贷款的风险。(二)“借新还旧”的特征从“借新还旧”的本质,我们可以总结出其以下几点特征:1、前一笔借款为到期借款。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未届满,就不可能产生“借新还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