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街道明德小学“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为了落实省食安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通知(湘食药监办201786号)等文件精神及县教育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大力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有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具本目标为:(一)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100%;(二)校园及周边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三)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达100%;(四)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100%;(五)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