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 目的 对质量事故予以界定,规范质量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加强对各类质量事故的管理。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 三: 术语本规定引用国家建筑行业中相关术语。 四: 职责(一).公司主管工程和技术质量的领导负责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评审,并做出处置决定。 (二).公司工程部是公司质量事故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修)订工程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及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三).公司技术部门配合领导执行公司的质量事故处理和日常管理。 (四).各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并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实施。 (五).公司工程部、技术部负责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事故的技术论证及提出重大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五: 工作程序(一).公司所属的各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执行。 (二).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