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一、 工程概况:二、 编制目的及说明:说明:本应急预案为针对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但往往质量事故会附带安全事故,因此在此特别声明,如在质量事故中出现安全事故,应首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之后方可以本预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编制目的:1)确保建筑物安全2)满足使用要求3)确保建筑物有一定的耐久性4)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5)有利于工程交接验收6)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了落实工程施工生产活动中的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重特大质量事故的应急救援,特指定本应急救援预案。其目的在于保证质量事故得到迅速分析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三、 危险性分析及质量事故等级分类: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