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回访措施一、回访措施1、工程质量回访对象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交付使用单位及直接的顾客群体和新闻媒体、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2、回访的方法,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如电话、书信、电子邮件、走访调查等。3、回访时间,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的,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回访。在工程施工前期、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的三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4、在回访前,应精心策划,确定参加回访的部门和人员、回访对象和内容,编写回访题纲,联系回访对象,提出回访要求,做好回访安排。5、回访过程中,针对回访对象提出的问题,认真作答,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将问题整理,交主管领导批示,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回访对象。6、每次回访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将回访记录提交被回访单位或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建立工程回访档案。二、保修措施(一)、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从一侧面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的素质,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在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编制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是至关重要的。教育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