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移动广州分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移动通信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消防规定、规范及行业标准,结合移动通信实际,制定广东移动广州分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各部、中心和郊市分公司建立以行政负责人及下属各室(部)、班组领导为防火安全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并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三条 各级领导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认真研究,真抓实管,要与通信的发展、建设、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第二章 防火组织制度第四条 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规划,协调本单位内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第五条 公司行政一把手是我公司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