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预期目标对患者及家属确认的规定一、康复医学科患者的康复目标主要为:第一、对病残的矫正和设法促进机体自然功能的恢复。第二、解除疼痛、无力,保持关节稳定。第三、改善关节功能及活动性,即负重、伸屈、外展、旋转,能够达到生活自理,活动自如。第四、预防并发症和废用综合征。二、患者入科治疗,康复医师及治疗师需要认真详细评估患者病情,并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充分说明康复治疗能达到到的预期目标以及每个疗程可达到的预期目标。待每个疗程结束后,再次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向患者或患者家属确认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若达到预期目标,再制定下一疗程治疗计划及预期目标;若未达到某一疗程的预期目标,分析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因素,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再制定下一疗程治疗计划及目标。三、患者整个疗程结束后,康复医师及治疗师对患者病情再次评估,并向患者及家属确认是否达到患者及家属的预期目标。若未到达预期目标,向患者及家属分析原因,若需要进入社区继续康复或家庭康复的患者,给予制定康复计划,转入社区继续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