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指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二、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我区卫生局负责,第三类由市卫生局负责。三、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1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市卫计委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2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由市卫计委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3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区卫生局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4。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