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一、 请假制度1、 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4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2、 除生病及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请假。3、 杜绝上班时间不向上级领导报告私下与班组人员请假或批假,如有违反处以10元以上罚款。4、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含同一班组)。5、 特殊情况需要调休,需提前24小时向领导签字批准,工作事宜必须交接清楚。6、 无故迟到、旷工者每次10元/次。7、 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厂长二、 清洁卫生制度1、 每班组必须负责本班的环境卫生,每天必须清洁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2、 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每周须进行一次大扫除(包括车间内的门、窗户、生产线、零件台、等都须清洁)。3、 车间的垃圾与废纸箱须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