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2015年4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以“支撑新兴际华集团建设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大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为指导思想,遵循“集团统筹、板块负责”、“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管控、以我为主、外部为辅”基本原则。第三条 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化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网络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标准管理、信息化考核与评价。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信息化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二级公司设立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首席信息官(CIO)担任。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决策工作;(二)审议批准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负责审查批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