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621099 上传时间:2018-10-23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18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苏组通201254 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即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二、推优投票、公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28 周岁以下大

2、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1、组 织 推 优 投 票 (附件 1)。在 二 级 学 院 党 组 织 的 统 一 领 导下 ,二 级 学 院 团 组 织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团 支 部 根 据 分 配 名 额 ,召 开 团员 推 优 大 会 ,在 递 交 入 党 申 请 书 、基 本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优 秀 团 员中 进 行 无 记 名 投 票 推 荐 。参 加 推 优 投 票 的 人 员 范 围 为 团 支 部 全 体团 员 ,实 到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人 数 的 五 分 之 四 方 可 召 开 会 议 。2、产 生 拟 推 荐 人

3、 选 。团 支 部 根 据 得 票 情 况 ,确 定 初 步 推 荐 人选 名 单 ,填 写 团 支 部 推 优 票 决 情 况 报 告 (附件 2),报 学 院 团 组织 审 核 。学 院 团 组 织 根 据 团 支 部 报 送 的 名 单 ,在 进 一 步 考 察 审 核的 基 础 上 ,研 究 确 定 拟 推 荐 名 单 ,及 时 进 行 公 示 。3、进行推优公示。学 院 团 组 织 采取发公示通知、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学 院 团 组 织 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为 7 天(附件 3)。公示期满后,学 院 团 组 织 确定推

4、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 4),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 院 团 组 织 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投票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一般在学院党组织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前进行。公示对象为通过学院党组织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个人基本情况、学院党组织、校党委组织部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为 7 天(附件 5)。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

5、规定作出决定。2、发展预备党员投票。拟发展对象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在拟发展对象作个人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政审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附 件 6)。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

6、告( 附 件 7),报学院党组织审批。四、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投票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满 前 一 个 月 ,要 主 动 向 党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转正 申 请 。党 支 部 根 据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内 的 现 实 表 现 ,按 照 公 示 、票 决 等 程 序 对 其 做 出 能 否 按 期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决 议 。1、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附 件 8)。学院党组织负责实施。公示对象为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一般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为预备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学院党组织、校党委组织部联系方式等。公示时

7、间为 7 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2、预备党员转正投票。预备党员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在预备党员作个人汇报、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附件 9)。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票决

8、情况报告(附件 10),报学院党组织审批。五、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二级学院党组织在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1、确定对象。参加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对象,一般从拟转正的预备党员中随机抽取。2、组织实施。转正答辩工作由学院党组织负责。学院党组织召开答辩会议,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为 5 人或 7 人。答辩会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3、时间安排。一般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项之前进行。答辩小组应提前告知答辩对象做好准备。4、答辩程序。答辩会前发布公告。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

9、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每人不少于 10 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附件 11),并统计汇总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附件 12),提交党支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六、附则1、各学院党组织对“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各环节中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附件:1、二级学院团支部推优表决票2、二 级 学 院 团 支 部 推 优 票 决 情 况 报 告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公示榜4、团组织推优审核表5、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榜6、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7、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

10、况报告8、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9、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10、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11、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12、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附件 1:学院团支部推优表决票(按姓氏笔画为序)年月日推荐对象姓名推荐意见说明:1、在上述名同学中推荐名人选,多推无效。2、同意的在“推荐意见”栏内划“” ,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如有涂改,作废票处理。附件 2:学院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学院团委(总支):年月日,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优,支部应到团员名,实到名,符合有关规定。经过大会投票表决,推荐、等位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团员大会推优票决情况汇总表(按得票多少排序)序号 姓 名 得 票 数(此表

11、应包含所有推荐对象得票情况。 )特此报告。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附件 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公示榜序号所在团支部姓 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申请入党时间入团时间推优时间现任职务 主要奖惩情况1 2 3 4 5 以上名同学为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 发展对象人选。 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在年 月日前向学院团组织当面或署名书信反映。联 系电话:,联系人 。也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学院团委(总支)年 月 日附件 4: 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籍 贯 所在团支部名称入团时间 申请入党时间

12、现任职务党校学习时间、结论何时列为发展对象支部团员数 召开“推优”团支部大会实到团员数 “推优”赞成票数所在宿舍星级评比情况各学年文化考核成绩及综合测评情况文化成绩考核 综合测评 英语、计算机等级考核情况学 年平均分 班级名次 得分 班级名次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第五学年获得荣誉称号情况时间 荣誉称号名称 授奖单位所在团支部意见(注明得票情况) 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公示情况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学院团委总支审核意见学 院 团 委(总支)(公章)年 月 日备注1、本表由二级学院团组织填写;2、本表格正反面打印存档。附件 5: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榜综合素质排名 学习

13、成绩排名序号党支部班级 姓 名性别籍贯出生时间现任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发展对象时间英 语 计算机等级 获奖学金情况考察期间有无不及格课程评先、获奖情况推优情况1 2 3 1 2 3 4 5 61 2 3 4 根据个人申请,组织考察和支部意见,以上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在 年月日前向学院党组织当面或署名书信反映,联系电话:,联系人;也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83105515、83105027,办公室地址:中心校区行政楼 A218、A220。学院党委(党总支)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