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第一节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因我公司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负责。并执行通用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02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等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承担,具体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0年第28号文。我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安委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我公司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是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始终常抓的大事,为切实做到安全施工,我公司将贯彻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并在项目经理部成立之后建立安全工作小组。二、安全保证体系为了保证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工地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为了确保工程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