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气体及气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气瓶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鑫旺公司(下称公司)瓶装气体的采购、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项管理程序。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三条 瓶装气体管理涉及部门:主要负责部门:装备能源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主要参与部门:办公室主要执行部门:各使用单位第四条 各级部门及人员职责(一) 装备能源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瓶装气体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公司瓶装气体归口业务工作。2、组织制定公司瓶装气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3、组织制订、修订瓶装气体事故应急措施和专项救援预案。4、组织或参加瓶装气体事故调查工作。(二)安全环保部职责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有关瓶装气体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公司瓶装气体的安全使用工作。2、负责监督各使用单位瓶装气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