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供应商管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车间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车间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车间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3、责权 3.1 车间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人力资源服务等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2 后勤保卫部负责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3 设备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4 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车间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审批。 4、管理规定 4.1 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 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 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 车间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