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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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 南 县 城 中 心 区 儿 童 公 园 一 期 景 观绿 化 工 程编号:A3303270480000484001001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 标 人:苍 南 县 县 城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监督单位:苍 南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二一八年八月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评标办法.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0第六章 图 纸.5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苍南县城中心区

2、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2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编号:A33032704800004840010011. 招标条件本 招 标 项 目 苍 南 县 城 中 心 区 儿 童 公 园 一 期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已 由 苍 南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苍 发 改 投【 2017】 81 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苍 南 县 县 城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项 目 出资 比 例 为 100%, 招 标 人 为 苍 南 县 县 城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3、 对 该 项 目 的 施 工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约 1890 万元,建设地点为苍南县县城新区玉苍路以南,春晖路以西,工期为 24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园林景观及配套工程。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企业业绩:企业自 2013 年 7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单个项目合同价 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园项目施工业绩。3.3 其他要

4、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 、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8 年 9 月 5 日-2018 年 9 月 10 日时间内,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苍南分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5、.3 提问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5.4 答疑时间:2018 年 9 月 12 日。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上发布。7. 其他说明 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3 -7.1 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 7.2 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7.4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8. 联

6、系方式招 标 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7-59909018 传 真:0577-59909018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77-68882000 传 真:0577-68882001 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2018 年 8 月 30 日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

7、59909018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鑫鑫财富中心 1 幢 601 室 项目负责人:戴贤状 电话:0577-68882000造价负责人:郑雪燕 电话:0577-68882001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县城新区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包括绿化、园路铺装、园林建筑及景观小品构筑、景观照明、给排水、公厕等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 工 图纸为准。1.3.2 计划工期

8、 24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注: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班组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配置要求后,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须满足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有投标人

9、自行负责。5、业绩要求:企业自2013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单个项目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园项目施工业绩。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5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2018 年 9 月 10 日在 http:/ 上下

10、载。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16时30分之前在以上时间前在 http:/ 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2.2.2 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2018 年 9 月 12 日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 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后,在 http:/ 进入“建设项目交易/招标答疑”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2.3.

11、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2.2.2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 2.2.33.3.1 投标有效期 60工作日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6 -3.4.1 投标保证金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金额: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元);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直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

12、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 银行账户:1203 2840 3800 0011 338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 2018 年 9 月 27 日 17

13、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送达人应带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至计划财务科核对,计划财务科经办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后在银行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保证金专用章,并留存银行保函原件;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具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进账清单进行核对,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

1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3.5.2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企业自 2013 年 7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单个项目合同价 15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园项目施工业绩。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7 -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 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

15、并在投标函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3.7.4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商务标部分(一式六份,一正五副);资信标一式一份:提供温州市建设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业绩相关资料、原件。资格后审申请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资格后审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3.7.5 装订要求商务标正本、副本一袋密封;资信标单独装袋密封;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一袋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建议采用双面打印)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

16、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区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详见当天电子牌标注)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

17、知书后 15 天内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8 -7.5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工程造价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7906338 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 号)文件中公布费率的下限,或基准费率的 90%竞价。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按 温 州 市 住 建 委 转 发 关 于 增 值 税 调 整 后 我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规 则 有 关 增 值

18、 税 税 率 及 计 价 系 数调 整 的 通 知 ( 温 住 建 发 201891号 ) 的 规 定 , 本 工 程 税 金 取 值 为 10%, 不 得 作 为 竞 争 性 费 用 。创文明标化目标市级 区级 其他: 无要求 。本工程暂不考虑执行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 号)中关于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故本工程将不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各投标人在报价中无需计取此项费用;若投标人计取了此项费用的,将将按温住建发【2016】58 号规定执行,如施工没能达到市标化要求的,结算时将扣除此项费用。中标单位在图纸交底时,如施工图纸中

19、确实存在不明确的部位,经设计单位确认加以补充,并按规定调整;如若中标单位未提出在施工图纸中不明确的部位,全部由中标单位施工,造价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图纸交底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行图纸交底,中标单位若未提交书面材料意见,则视为无异议。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300 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注: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为避免错过投标,建议有关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几天办理)注意事项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0、,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经评委确认后将被否决其投标,并报相关关主管部门处理。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在押证环节审核前须已录入温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公示期满后5日内必须将原拟定的项目班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相关证书原件送交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部门实行核查并录入温州市建造师管理系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 9 -无在建工程要

21、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原件;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3、本招标文件中如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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