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防扰民及扰民处理预案为了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切实搞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现场噪声限值(GB12523-90)及通化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有关规定,结合现场施工情况,特制定施工防扰民及扰民处理措施如下:一、组织管理成立以项目主管为组长,现场各作业区域(小组)负责人为组员的防扰民领导小组。 (防扰民组织机构图见附页)二、防扰民措施1、人为噪声控制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中或生活中不准大声喧哗、唱歌等,尽量减少人为的噪声扰民。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材料不准从车上往下扔,采用人扛卸车和吊车吊运,钢铁件堆放不发大的声响。信号指挥吊车时用对讲机代替口哨。2、控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并根据季节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连续或夜间作业的)即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区环保局备案后施工。3、强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