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沪中船规字2001169号)第一条 为了及时了解和总结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协调和解决各系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各部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和反馈,为提高公司生产、技术水平献计献策,结合公司新制定的综合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公司综合经济分析工作是全面的、综合性的,因此,原则上分两个层次开展:一是公司总体进行综合经济分析,主要对投资方向、经营开发、产品结构调整、生产活动、质量、安全和综合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由企划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二是事业部、分厂的经济分析,包括对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承包指标及目标成本等进行全面分析,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组织本单位职能部门进行。第三条 公司总体综合分析的要求和分工1、企划部:企划部在总经理领导下,作为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归口管理、组织单位,应根据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厂和事业部提供的季度或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对公司投资方向、经营开发、生产活动、资金管理、经济效益、安全质量及节能节约等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分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