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监理资料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服务工作8.1、合同管理8.1.1.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监理工程师将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跟踪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和纠正承包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承包商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8.1.2.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工程变更、洽商的管理;(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3)工程延期的管理;(4)费用索赔的管理;(5)合同争议的调解;(6)违约处理。8.1.3合同管理的方法8.1.3.1工程变更、洽商的管理(1)工程变更、洽商的提出和批准,按工程变更管理程序进行。(2)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承包商方可执行。(3)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4)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并附图示、规范。(5)工程变更、洽商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6)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洽商应通过承包商办理。8.1.3.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1)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停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