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轮岗和专项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工作和经济活动开展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第四条 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第二章 岗位轮换第五条 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二)不定期轮换。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第六条 岗位轮换方式(一)科室内部轮换(二)跨科室轮换第七条 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各科室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