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岗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确保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根据“链条式”目标责任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含义1、AB岗工作制是指一个岗位或环节由两人兼顾,A岗是业务主办人员,B岗是业务协办人员。当A岗因休假、培训等原因不在岗时,由熟悉A岗业务的B岗代行承办业务,保证工作的持续高效有序运转的一种工作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各类办公信息资源全区共享。二、适用范围2、各镇党委政府、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除涉及特殊机密的外,都要建立AB岗位工作制。三、主要职责3、A岗承担对B岗传授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的职责,对自己掌握的信息数据、档案资料等资源要与B岗共享。B岗要加强学习,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熟悉A岗工作。4、A岗责任人不在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A岗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及时电告B岗责任人。特殊紧急情况,B岗责任人要主动补位。5、A岗责任人不在岗期间,必须与B岗责任人保持通讯工具的信息联络通畅。6、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同时做好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