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本文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中规定的通用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类产品的具体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认证机构发布的各类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工厂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认证要求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并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地建立、实施和保持;(b)确保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c)正确使用CCC证书和标志,确保加施CCC标志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质量负责人可同时担任认证技术负责人。1.2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产品的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认证质量有影响的